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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政策解读

源汇区党务政务门户网 www.yuanhui.gov.cn时间:2024-03-13 作者:源汇区民政局

  一、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

  源汇区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每人每月1050元。

  二、认定条件

  漯河市源汇区城乡常住户口,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依法纳入社会散居孤儿保障范围:

  父母双方均已死亡或均被宣告死亡,由人民法院、公安部门、民政部门、医疗机构出具的父母死亡证明。

  父母双方一方死亡查找不到另一方的,由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死亡。

  (三)父母双方一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另一方被宣告失踪或死亡。

  三、申请材料

  1、公安部门、民政部门、医疗机构出具的孤儿父母死亡证明,包括户籍注销证明、火化证明、病故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2、人民法院出具的孤儿父母宣告死亡判决书原件或加盖法院公章的复印件。

  3、人民法院出具的孤儿父母宣告失踪判决书原件或加盖法院公章的复印件。

  四、申请程序

  孤儿申请身份认定需履行申请、审核、审批及发证(换证)程序:

  1、申请。由孤儿监护人向孤儿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出具孤儿父母死亡证明或人民法院宣告其父母死亡或失踪的判决书。申请时需同时提供申请孤儿认定儿童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监护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申请孤儿认定儿童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2、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和孤儿情况进行核实并提出初步意见,上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3、审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认真审核申请材料,提出核定、审批意见。

责任编辑: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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