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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汇区社会救助政策解读

源汇区党务政务门户网 www.yuanhui.gov.cn时间:2024-03-13 作者:源汇区民政局

  (一)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助标准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简称“低保”)。

  我市低保标准:城市630元/人月、农村440元/人月。人均月补助标准不低于:城市315元/人月,农村220元/人月。

  (二)申请程序

  1、申请。凡认为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可直接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提出低保申请,申请低保要以家庭为单位,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书面声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出具诚信承诺书和授权委托书,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受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可以代为提交申请。

  2、审核。乡镇(街道)应当根据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查情况,提出初审意见,并在申请家庭所在村(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乡镇(街道)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同意,同时确定救助金额,并从做出同意决定之日下月起发放低保金,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对申请家庭的经济状况重新组织调查核实或者开展民主评议。调查或民主评议结束后,乡镇(街道)应当重新提出审核意见,并重新公示。

  (三)低保金标准确认

  低保金可以按照审核确认的申请家庭人均收入与当地低保标准的实际差额计算;也可以根据申请家庭困难程度和人员情况,采取分档方式计算,原则上不得少于3档(我市按照A、B、C三档),各档计发标准应当与家庭困难程度相符合,严禁实行平均发放。

  未经申请受理、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审核确认等程序,不得将任何家庭或者个人直接纳入低保范围。

责任编辑: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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