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型行政执法系列培训】源汇区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组织召开医疗机构依法依规执业暨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培训班

时间:2023-10-31 作者:源汇区司法局

  为进一步宣传贯彻《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提升医疗机构依法依规执业意识,10月20日,由源汇区卫生健康执法大队组织辖区内医院医务科和院内感染负责人、社区中心、门诊部、个体医疗机构负责人共计150余人,在源汇区人民医院六楼会议室举办了“源汇区医疗机构依法依规执业暨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培训班”。

  此次培训邀请了市卫生健康执法支队的副队长芮红才进行授课。芮队长就医疗机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分别对依法执业、无证行医、非法行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系统、传染病疫情上报、医疗废物处置、医院污水管理、医务人员卫生安全防护等方面详细进行剖析讲解,进一步强化了各医疗机构执业人员的依法执业、医废处置和污水规范化管理意识。

  会议从认清形势、依法监管、严格落实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执业人员要牢固树立依法执业意识,规范执业行为;二是各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做好医务人员卫生安全防护培训和落实,医疗废物和医院污水规范化管理;三是加大对各医疗机构监管力度,针对发现问题开展服务型行政指导,对拒不改正的要从严从重处罚;四是要逐步建立完善医疗机构自查制度,着力落实医疗机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