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全区各单位进一步改变作风,服务大局,服务群众,进一步树立“一府一委两院”“向人民负责,由人民评判,让人民满意”的工作价值导向,经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决定从2023年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人民满意单位”评选活动。在此,我们向您介绍评选投票的详细规则和操作方式:
一、投票时间
2023年7月3日08:00:00
2023年7月10日08:00:00
2023年7月3日08:00:00至2023年7月6日08:00:00
2023年7月3日08:00:00至2023年7月10日08:00:00
二、投票规则
源汇区辖区内各级人大代表及社会公民均具有投票资格。
本轮投票,无论人大代表或者社会公民,每人只有一次投票机会,多投无效。
被评选单位在评选小程序链接中可以查看。
通过投票小程序链接,进入指定的在线投票小程序。在投票系统界面中选择自己支持的单位选项,投票窗口分为三块,均需投票。确认选择后,提交投票。
源汇区辖区内各级人大代表投票情况和社会公民投票情况分别计票。源汇区辖区内各级人大代表投票和社会公民按照方案分别占一定的分值。计票结果将在源汇区政府网站、源汇发布等新媒体平台上进行公示。
三、操作方式
长按并识别“源汇评选”二维码
图3.1 “源汇评选”小程序二维码
图3.2 微信小程序登录页面
图3.3 微信小程序投票通道页面
图3.4 微信小程序投票详情页面
四、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