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治政府示范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
王立新 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主任
王新潮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坚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建方 区司法局党组成员、政工科长
郭晓娜区司法局副科级干部
黄莉区司法局副主任科员
成 员:
刘新琼区司法局办公室主任
赵琳琳区司法局教育培训股股长
吴雪雯区司法局法治审核股副股长
于风玲区司法局依法行政与普法宣传股股长
陈键 区司法局律师公证与司法鉴定股股长
赵慧区司法局基层工作指导股副股长
张思远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主任
黄静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主任
工作职责:
1.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创建工作的整体统筹、谋划、协调、推动。
2.制定工作方案、推进台账、信息简报及其他文件,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
3.负责创建工作有关会议的组织筹备。
4.制定创建指标体系资料报送工作指南,对收集的资料进行审核把关并通过系统上报。
5.做好典型培育和经验推广工作。
6.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的督导检查,督促其高质量完成示范创建各项工作任务。
7.完成创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工作制度:
1.建立周例会制度,创建办每周一下午召开周例会,总结上周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下周工作,并针对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具体解决方案和措施。
2.建立月督导月通报月讲评制度。督导检查组每月开展一次集中督导,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创建工作落实情况及指标体系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汇总督导情况,并进行通报。
3.建立新闻宣传工作制度,制定宣传报道方案,有计划有目标的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提高社会知晓率和群众参与度,营造浓厚创建氛围。
4.建立联络员工作机制,成立创建联络员队伍,建立联络队伍微信群,全时空加强联络,负责创建各项任务传达落实。
5.建立沟通协调制度,创建办要经常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联系沟通,掌握最新工作信息,确保创建工作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6.建立文件管理制度,加强对创建活动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上报资料收集、整理,定期进行分类归档。
7.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国家、省对创建工作安排部署及市创建办重大工作事项、重要活动,要及时向领导汇报请示,不得擅自处置。
二、工作组人员及各组职责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
赵坚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
黄莉区司法局副主任科员
组 员:
黄 静 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主任
吴雪雯区司法局法治审核股副股长
杨琼区司法局依法行政与普法宣传工作股副股长
赵 慧 区司法局基层工作指导股副股长
工作职责:
1.协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织、协调、指导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负责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日常工作;
2.承担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综合材料、工作方案、领导讲话和各类文件的起草、印发、收集、整理、归档;
3.筹备组织有关会议,提出会议议题、起草会议材料、负责会议纪要及会议决定事项的督促落实;
4.负责各小组工作协调配合及各项工作整体推进;
5.及时收集、编发、报送创建工作的各类信息、简报等工作;
6.负责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工作制度:
1.实行组长负责制,工作组成员要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建立综合协调工作周台账制度,制定每周工作台账,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完成时限,按时间节点落实工作任务。
3.建立收文登记制度,对接收的文件、明电、简报等要及时登记,经专班领导阅批后呈送有关领导,做到不误、不漏、不压。
4.建立发文管理制度,起草公文要根据创建工作需要和领导安排,认真起草,成稿后要经专班领导审核把关。印制公文要严格执行公文规范,按程序逐级审核签字。
5.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创建过程中的关键节点、重大问题、重要会议要及时向领导请示汇报。
(二)创建指导组
组 长:
王新潮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
赵琳琳区司法局教育培训股股长
组 员
:彭广庆区司法局大刘司法所所长
郭夏钰区司法局法治审核股工作人员
于景奇 区司法局问十所工作人员
王 彦 区司法局马路街司法所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
1.负责区委办、区政府办、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编办、区委党校、大刘镇政府、空冢郭镇政府、问十乡政府、阴阳赵镇政府、马路街办事处、顺河街办事处、老街办事处、干河陈乡政府的资料上报收集审核把关工作,审核把关后,制作PDF格式上报,纸质装订;
2.负责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源汇分局、区市场监管局源汇分局、区人社局、区税务局、区发改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水利局、区商务局、区医保局、区统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源汇分局、区信访局、区审计局、区卫健委、区住建局、区公信局、区金融工作局、区生态环境局源汇分局、区文化旅游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大队、区人防办、区保密局、区档案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的资料上报收集审核把关工作,审核把关后,制作PDF格式上报,纸质装订;
3.负责按照国家法治政府建设指标考核体系要求进行网上上传资料工作;
4.负责与市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5.负责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工作制度:
1.实行组长负责制,工作组成员要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建立创建指导工作周台账制度,制定每周工作台账,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完成时限,按时间节点落实工作任务。
3.建立材料管理制度,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上报的档案资料分类归档,严格管理。
4.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沟通,掌握最新政策信息。同时,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的指导,督促高质高效报送资料。
(三)督导检查组
组 长:
王建方区司法局党组成员、政工科长
副组长
:李秀金区司法局法治审核股工作人员
组 员:
时光 区司法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李伟区司法局基层工作指导股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
1.负责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日常督导,及时反馈发现问题,监督问题整改落实;
2.承担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创建工作专项督办,对督办事项及时督查,跟踪问效;
3.负责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月督导、月通报,协调检查有关事宜,汇总检查情况,起草月点评通报材料等;
4.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制度:
1.实行组长负责制,工作组成员要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建立督导检查工作周台账制度,制定每周工作台账,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完成时限,按时间节点落实工作任务。
3.建立月督导月通报月讲评制度,每月开展一次集中督导,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创建工作落实情况及指标体系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汇总督导情况,形成月点评通报,通报结果报区政府督查局。
4.建立请示汇报制度,主动向专班领导汇报督导开展情况,督导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确保创建工作稳步推进。
(四)宣传报道组
组 长:
郭晓娜区司法局副科级干部
副组长
:于风铃区司法局依法行政与普法宣传股股长
组 员:
姜慧英 区司法局法治审核股工作人员
杨蕊歌区司法局办公室副主任
董宇超区司法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
1.负责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宣传报道,提高社会知晓率和群众参与度;
2.负责联系新闻媒体及时报道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营造创建工作氛围;
3.负责创建工作的相关宣传文案、图片、音像等资料的制作、整理和保存工作;
4.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制度:
1.实行组长负责制,工作组成员要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建立宣传报道工作周台账制度,制定每周工作台账,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完成时限,按时间节点落实工作任务。
3.建立沟通协调制度,加强与宣传主管部门、新闻媒体的联系,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新闻媒体报送我区法治政府建设亮点工作,对采用的信息要整理建档。
4.建立新闻宣传长效机制,创新形式,丰富载体,提高社会知晓率和群众参与度,营造浓厚创建氛围。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