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源汇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 实施方案

时间:2021-09-03 作者:区司法局

  为深入贯彻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漯河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漯法〔202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深入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全面依法治国的总要求为统领,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目标,努力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政府,推动政府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更好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区直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领导作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示范创建活动中,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难点堵点,把示范创建与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相结合,补短板、强弱项、固根基,全力提升法治漯河建设水平。

  (四)坚持示范引领。鼓励大胆探索、先行先试,深化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打造“源汇样本”,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和经验。

  三、创建目标

  深入贯彻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要求,积极响应配合区委、区政府领导决策,高标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完成各项创建指标,真正把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落实到政府工作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源汇改革发展稳定的实践中,为法治漯河建设贡献源汇力量。

  四、重点任务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向社会公布本级政府全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全面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等改革举措,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政务服务重点领域实现“一网、一门、一次”。

  2.落实权责清单制度。编制并对外公布政府工作部门的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全面落实并严格执行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加大对乱收费行为的举报投诉查处力度。

  3.优化政府职能。按照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要求,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进一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优化组织结构。

  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推进“智慧监管”,优化并完善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功能,扩大跨部门联合抽查覆盖面,实现综合监管。

  5.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效能。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建设完善辖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室,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严禁越权发文,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应依法依规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建立程序完备、权责一致、相互衔接、运行高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对文件的制定主体、程序和有关内容等开展合法性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率达100%。

  3.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和清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健全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对于经备案审查认为不符合上位法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订或者废止。

  (三)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合法化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编制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目录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布。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等。

  2.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完善决策程序制度,强化决策程序刚性约束,遵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

  3.强化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决策机关跟踪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制度,开展决策后评估。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1.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协调机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负责法制审核的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5%的要求。

  2.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建立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落实行政执法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

  3.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权责清单,规范行政执法流程。每年至少组织1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执法文书规范性进行评判,实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4.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行政执法资格。每年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不少于40个学时。

  5.扎实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调解、互联网+行政执法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广泛推行服务型行政执法。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积极办理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办理满意度95%以上。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对于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案件、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100%。规范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办理,“两个建议”整改率达100%。

  2.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建立政府部门内部层级监督常态长效机制,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等权利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依法开展独立审计监督,实现审计全覆盖。

  3.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建立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制度,充分发挥源汇区长邮箱的作用,进一步畅通举报监督渠道。

  4.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规范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体系,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100%。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诉讼等有机衔接、互相协调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企事业单位、街道、居委会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

  2.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稳步推进行政复议职责有效整合,完善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提高办案质量。

  3.加强和完善全民普法。严格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的普及率≥80%。加强宪法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办好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全面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打造我区法治文化品牌。

  (七)全面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建立健全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把能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作为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标准。

  2.加强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培训。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区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内容以及区委党校必修课,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每季度不少于1次。加大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宪法法律知识的内容,提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

  3.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大力加强法治专门队伍建设,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八)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区“十四五”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区委主要领导每年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区政府每年第一季度向区政府、区委、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向社会公开。

  2.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漯河市源汇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抓好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承担职责的落实。

  五、创建步骤

  (一)进行动员部署(6月下旬-七月上旬)。召开全区创建工作动员会,印发《漯河市源汇区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创建台账,明确创建责任。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要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分级抓实抓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各项工作。

  (二)迎接集中督导(七月上旬—11月30日)。漯河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将组成督导组,对县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开展全方位督导,精准掌握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创建开展情况、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帮助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地落实。

  (三)收集印证资料(七月中旬—8月10日)。组织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任务分解表》,逐项提供可证明工作情况的文件、图片、视频、新闻链接、情况简介等主要材料,材料无法上传的可以注明实地评估、核查时提供,没有相关材料的要提交情况说明。

  (四)形成自评报告(8月1日—8月15日)。梳理、汇总乡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上报的材料,形成介绍我区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重要成效和突出亮点的自评报告。

  (五)提交申报材料(具体时间以省、国家通知为准)。按指标体系要求,逐项网上上传相关材料,提交创建自评报告。

  (六)营造创建氛围(具体时间以省、国家通知为准)。利用各级各类宣传平台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创建重点、先进典型,调动社会各界的参与积极性,营造良好创建氛围。

  (七)总结提升表彰(12月10日—12月31日)。总结创建工作经验,查找问题与不足,补齐短板弱项,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质效。对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区委、区政府将进行表彰,激励先进,激发各级各部门开展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统一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成立漯河市源汇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副区长任副组长,区委办副主任、区政府办主任、区纪委、区组织部、区宣传部、区统战部、区政法委副职及区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设综合协调组、材料指导组、督导检查组等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王立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统筹、协调、督导、推动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各项工作。

  (二)严格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示范创建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创建工作要亲自部署、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重点环节要亲自协调、重要任务要亲自督办。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要成立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专班,推动示范创建工作落实落地。要明确一名联络员与源汇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保持联系,及时报告工作进度。

  (三)完善平台建设。创建期间,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依托区依法行政督导平台加强对重点工作的日常督导,将依法行政督导平台向乡镇(街道)层面延伸,科学分解设置创建任务,通过平台实时掌握任务完成进度,形成高效统一、上下联动的创建推进机制。

  (四)强化督导考核。建立创建目标责任制,按照示范创建任务指标体系,细化指标任务、建立创建工作台账。区政府将成立督导组全过程加强督导,同时将督导组督查结果与年底考核挂钩,同时完善创建考核制度,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纳入年度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区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考核,考核绩效作为衡量各单位各部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五)强化舆论宣传。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新媒体等宣传载体,多渠道宣传示范创建动态、成效和经验。及时发布相关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凝聚民心民智民力,为示范创建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联 系 人:吴雪雯

  办公室电话: 0395-5607259

  附件:1.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指标体系及源汇区任务分解

  2.漯河市源汇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台账

  3.创建工作联络员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