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上级下达我区中央财政衔接资金453万元,按照《省、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我区2023年实施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的具体情况,经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专班研究,按照上级有关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规定和《源汇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管理办法》,现将资金对接情况公示如下:
分配原则
按照我区乡村振兴工作计划安排,经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和种植、养殖及施工季节因素,根据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的分配方案分配资金。
资金分配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别 |
建设性质 |
实施地点 |
责任单位 |
2023年资金规模(万元) |
受益对象(户) |
1 |
2022年沙澧筹备组翟庄村标准化厂房建设产业帮扶项目 |
产业发展 |
新建 |
翟庄村 |
沙澧街道筹备组 |
46.230462 |
翟庄村村集体经济及脱贫监测户 |
2 |
大刘镇2023年产业帮扶项目 |
产业发展 |
新建 |
|
大刘镇 |
406.769538 |
大刘镇脱贫享受政策户、监测户(未消除风险)及村集体 |
备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监督电话: 12317 (国家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
0371—65919535(省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
0395—3134841(市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
0395—3369007(区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
源汇区财政局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