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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生态环境局源汇分局关于2020年10月29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源汇区党务政务门户网 www.yuanhui.gov.cn时间:2020-10-29 作者:漯河市生态环境局源汇分局

漯河市生态环境局源汇分局关于20201029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境影响评价股。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电话:0395-5750281       通讯地址:源汇区五一路南段659号(46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类别

环评

机构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漯河市大参林医药有限公司

大参林医药产业园项目

报告表

河南科瑞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漯河市沙澧产业集聚区樟江西路与丹霞山路交叉口东北角

项目总占地面积46667m2,总建筑面积60000m2,主要构筑物包括1栋医疗器械生产车间3栋仓库、1栋综合楼、1栋研发质检中心及其他配套设施

一、废气:主要为车辆扬尘和汽车尾气,项目车辆扬尘产生的颗粒物及汽车尾气中NOx、HC、CO经采取相应措施处理后,污染物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周界外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

二、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药材洗润废水,污染因子为COD、氨氮经化粪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洗润废水经一体化设备处理,废水排放均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的要求。由排水管网入漯河市沙澧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再处理后最终排入唐江河

三、噪声:主要噪声源为车辆运输噪声以及设备噪声,经绿化降噪等措施后,再经一定距离衰减,西、北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东、南厂界满足2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主要为器械加工产生的金属屑、员工生活垃圾和分拣过程中产生的废药材、包装材料,均属于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分类处理。其中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金属屑包装材料收集后作为有价废物外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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