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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生态环境局源汇分局关于2020年10月1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源汇区党务政务门户网 www.yuanhui.gov.cn时间:2020-10-10 作者:漯河市生态环境局源汇分局

漯河市生态环境局源汇分局关于2020101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境影响评价股。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电话:0395-5750281       通讯地址:源汇区五一路南段659号(46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类别

环评

机构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漯河和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和谐汽车销售服务中心项目

报告表

河北可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漯河市源汇区桂江西路与王屋山路交叉口北100米路东

  项目占地面积2460m2,建筑面积2240m2项目建成后年服务小轿车1000辆,主要包括汽车维修及保养、汽车烤漆服务,年维修保养车辆约为1000辆、年烤漆汽车量约300辆

一、废气: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是焊接工序烟尘、打磨工序粉尘、喷烤漆工序颗粒物、二甲苯、非甲烷总烃废气。本项目焊接工序烟尘、打磨工序粉尘处理后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喷烤漆工序颗粒物、二甲苯、非甲烷总烃废气经1套“过滤棉+UV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表面涂装业排放建议值的要求,经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该类废气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二、废水:本项目营运期的废水主要是职工办公生活废水。本项目职工办公生活废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处理,处理后废水中污染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及马沟(沙澧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马沟(沙澧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终排至唐江河,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三、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旧汽车零部件、废含油抹布、漆渣、废滤芯、废过滤棉、废原料桶、废活性炭、废UV灯管和职工办公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

本项目废旧汽车零部件全部由废品收购站回收,综合利用;废含油抹布混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漆渣、废滤芯、废过滤棉、废原料桶、废活性炭、废UV灯管不得随意处理和储存,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职工办公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综上所述,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率100%,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01)及其修改单。

四、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干磨机、空压机、平衡机等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强约75~85dB(A),采取厂房隔声处理等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2

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中电投源汇40MW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

报告表

漯河咏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漯河源汇区大刘镇、问十乡

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投资34527.99万元在漯河市源汇区大刘镇、问十乡建设中电投源汇40MW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项目规划总装机容量为40MW,主要建设安装16台单机容量2.5MW风电机组,一座110kV升压站及其配套工程,场内集电线路通过1回110kV架空线路接入柳江变电站

 

1.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扬尘主要包括各施工区土方的挖掘、堆放、回填和清运扬尘,建筑材料的运输、装卸及堆放过程的扬尘,以及各种施工车辆往来行驶造成的扬尘等。针对施工期扬尘,主要采取的措施为:禁止大风天进行开挖及回填作业、对施工场地经常性洒水抑尘、控制作业带范围减 少地面扰动面积、合理安排施工进度、设置围挡、土方及垃圾及时清运、加强车辆运输管理、严格施工期环境管理等。本项目施工点分散,单个点位施工期很短,施工量较小,在采取本项目提出的防尘措施后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施工场地附近设置临时简易旱厕收集粪便,清掏后作为农肥还田利用,旱厕在施工完成后覆土掩埋并植被恢复。施工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废水不外排。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废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指各种施工机械、设备和工程运输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使施工机械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高噪声设备在非正常状态下运转,有效缩小施工期噪声影响范围。经此处理后,施工期噪声经距离衰减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施工期固废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道路施工产生的多余土方、废水处理设施产生污泥等。生活垃圾定点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开挖土方现场回填利用。建筑废料中可回收部分回收利用,其他碎石块、废石料等在风电场道路建设中综合利用。沉淀池沉渣同生活垃圾一同交由环卫部门处置。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

由于工程占地及施工对地表扰动,会破坏地表植被,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加重当地的水土流失。评价建议工程尽可能减少工程占地,合理选择施工场地,减少植被破坏面积。临时破坏的植被通过原植被回铺或种植当地物种进行生态恢复,永久破坏的植被通过异地等面积种植得到补偿,并经过1~3年的恢复期,区域植被及生态环境逐步恢复到原有状态。严格认真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减少水土流失量。

2.营运期

1废水

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管理人员及风电场运行维护人员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水质较简单且废水量小,经地埋式污水一体化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站内绿化,不外排

2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风电机组运行噪声和升压站噪声。

升压站噪声源强为60dB(A),衰减至各厂界后贡献值小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升压站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风电机组运行噪声选用低噪声风电设备,采用减振隔声等措施对风电机噪声进行控制,并做好维护,保持设备良好运转,采取上述噪声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

营运期职工生活垃圾定点集中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更换后暂存于站内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升压站内设置事故油池,事故时,主变排油经贮油池、排油管排至事故油池,再泵至桶内,然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经采取上述措施后,营运期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光影

风电场周围村庄都在各风电机组的光影防护距离之外,项目风电机组的光影不会对周围居民点造成影响。在各风电机组的光影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点、学校等敏感点。

5生态环境

评价建议工程做好生态环境的恢复、补偿和管理工作,按规划有计划地实施植被恢复,种植灌草,形成规模,使场区形成一个结构合理、系统稳定的生态环境,同时可以降低鸟撞事件。措施落实到位后,营运期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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