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重点领域公开 > 生态环境

漯河市生态环境局源汇分局关于2020年8月25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源汇区党务政务门户网 www.yuanhui.gov.cn时间:2020-08-25 作者:漯河市生态环境源汇分局

漯河市生态环境局源汇分局关于2020825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境影响评价股。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电话:0395-5750281       通讯地址:源汇区五一路南段659号(46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类别

环评

机构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漯河市柏怡斯家居装饰有限公司家具加工项目

报告表

河南省欣耀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沙澧产业集聚区桂江路富士康工业园内

本项目位于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沙澧产业集聚区桂江路富士康工业园内,项目所在厂房位于富士康工业园东北侧,项目西侧、东侧、南侧均为富士康工业园已建厂房,项目厂房北侧为67m为天鑫丽水湾在建小区。距离项目厂房最近的敏感点为北侧为67m为天鑫丽水湾在建小区。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及漯河沙澧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标准后外排至污水管网,进入漯河市漯河沙澧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唐江河。

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过1套“集气罩(收集效率90%)+UV光解+低温等离子装置(综合处理效率80%)+15m高排气筒”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浓度、排放速率等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指标要求;项目产生木屑粉尘颗粒物经过1套“集气罩(收集效率90%)+袋式除尘器(综合处理效率99%)+15m高排气筒”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浓度、排放速率等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噪声: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是台锯、精密锯、封边机、钻床、空压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在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基础、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计算各厂界噪声叠加贡献值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4类标准的要求

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废边角材料、除尘器收集粉尘经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间,作为有价废物出售木材回收企业;废胶袋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然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UV灯管经收集后暂存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内

2

漯河市昂兴石化有限公司新建加油站项目

报告表

郑州玛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漯河市源汇区干河陈乡干西路小村铺南100米路西

项目总占地面积6300m2,总建筑面积约1400m2,项目主要构筑物为站房、罩棚、辅助用房及辅助配套公用工程等。加油站设加油机4台,30m3卧式汽油罐3座、30m3卧式柴油罐1座,1座750m2罩棚。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环评建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施肥。因此,项目运营期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噪声主要为加油机运行噪声及来往的机动车行驶产生的交通噪声,其声压级为65~70dB(A),项目加油机采用低噪声加油泵,并设置有减振垫;项目对出入站内的机动车采取严格管理,车辆进站时减速、禁止鸣笛,加油时车辆熄火、平稳启动等措施,经过隔墙和距离衰减后,项目营运期间各厂界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及4类标准要求。

(3)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成品油的装卸、储存及加油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

本项目在成品油装卸、储存及加油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项目采用地埋式储油罐,卸油时采用浸没式卸油,并将油罐产生的油蒸汽通过密闭方式收集到运油车油罐内,加油时采用自封式加油枪。本项目营运期非甲烷总烃均为无组织排放。

经预测,本项目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落地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非甲烷总烃周界外浓度最高点4.0mg/m3 的要求,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工业企业边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2.0mg/m3要求。项目非甲烷总烃排放量较少,经预测,项目厂界外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项目营运期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运输车辆和来往加油车辆的汽车尾气

运输车辆和加油车辆大部分处于主机怠速和停止状态,耗油量较少,所以尾气量很少,浓度较低。因此,本项目站内运输车辆和加油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造成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本项目在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储油过程中,储罐底部会产生一些油渣,沉淀池油污每2年清理一次,油渣、清罐废水由具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3

漯河市源汇区圆方水泥制品厂年产50000米砼管生产项目

报告表

山东森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漯河市源汇区空冢郭镇叶岗村

漯河市源汇区圆方水泥制品厂拟投资50万元,租赁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空冢郭镇叶岗村村南现有的1500平方米厂房,建设年产50000米砼管生产项目,采用水泥、石子、砂子、水为原材料,生产工艺:原料(水泥、石子、砂子、水)-上料搅拌-入模制管-养护-成品。主要设备:混凝土搅拌机、水泥制管机、装载机。

 

1)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和车辆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拟建的4m3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车辆清洗废水经3m3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厂区抑尘,均不外排,因此项目的建设对周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2)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运输道路扬尘、原料卸料粉尘、搅拌机投料与搅拌产生的粉尘以及焊接烟尘。

项目设置全封闭原料仓库,石子和沙子存储仓库内设置喷淋洒水系统,可实现对原料库内石子、沙全面覆盖洒水;水泥拆袋粉尘、搅拌机投料搅拌粉尘以及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引入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8.7mg/m3,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经预测,颗粒物厂界浓度可以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1953—2020)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0.5mg/m3;建设单位及时清洁道路、洒水抑尘,对进出运输车辆进行清洗,降低道路运输粉尘的产生,并要求车辆在运输过程中采取全面覆盖;此外,厂界四周设置不得低于2m高实体围墙,并对全厂裸露地面进行全面硬化,以减少粉尘的排放。工程不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在保证评价要求和工程设计的防治措施正常运行的条件下,本项目建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3)噪声:项目营运内四周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均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表明项目营运期间噪声对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项目营运期内产生的不合格品、钢筋废料、废包材、除尘灰、废焊丝、职工生活垃圾等固废均可得到100%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影响造成影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