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漯河市生态环境局源汇分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方式:0395-5750281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类别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审批文号 |
1 | 山东农大肥业科技有限公司漯河分公司年产3万吨生物有机肥项目 | 报告表 | 河南沃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漯河市源汇区问十乡工贸区双汇路188号漯河双汇万中禽业粪污处理中心院内 | 源环监表【2023】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