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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生态环境局源汇分局关于2023年2月16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源汇区党务政务门户网 www.yuanhui.gov.cn时间:2023-02-16 作者:漯河市生态环境局源汇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境影响评价股。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电话:0395-5750281 通讯地址:源汇区五一路南段659号(46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类别 环评
机构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漯河市源汇区惠顺豆制品加工厂年产150吨豆制品加工项目 报告表 长沙宜青环境评估有限公司 漯河市源汇区沙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湘江西路999号天宇钢结构有限公司东区1号 项目总占地面积300m2,为租赁现有厂房设置为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等进行生产,总建筑面积300m2。建成后可达到年产150吨鲜豆腐的生产规模 一、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沿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漯河市沙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污水排放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
二、生产热源采用天然气,为清洁能源,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标准要求。
三、项目主要噪声为磨浆机、豆腐生产线等设备噪音,源强为70~80dB(A),经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再经一定距离衰减,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废包装材料、豆渣、污水处理站污泥以及生活垃圾。其中生活垃圾定点堆存、日产日清,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本项目废包装材料、豆渣,经收集后作有价废物外售;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项目所有固废均可得到 100%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影响造成影响。
2 漯河市博钢玻璃工业有限公司年加工20万平方米玻璃制品项目 报告表 深圳市泰越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漯河市源汇区泰山南路与南环路交叉口路南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租赁现有厂房进行建设,总建筑面积为5000平方米;本项目共设置一条钢化玻璃生产线、两条中空玻璃生产线和一条夹胶玻璃生产线,主要生产工艺:钢化玻璃:原片玻璃-自动切割-磨边-清洗-干燥-高温钢化-成品;中空玻璃:钢化玻璃-涂胶-硅酮胶密封-成品;夹胶玻璃:钢化玻璃-清洗干燥-夹膜合片-预压-高压釜-成品;主要生产设备:钢化玻璃生产线、磨边机、清洗机、切割机、中空玻璃生产线、高压釜、直边机、平磨机、打孔机、倒角机;本项目建成后年生产规模可达到20万平方米玻璃制品。 1.废水:生产废水经设备自带集水池收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漯河市沙澧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唐江河。
2.废气:项目建成后中空玻璃打胶工序及封胶工序、夹胶玻璃PVB树脂膜热熔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经各自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汇入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速率、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相关标准;铝条切割工序产生的粉尘,属于金属粉尘,比重较大,经过车间沉降后通过门口、窗户或其他排气口排至厂区内的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运营过程中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设备噪声。项目设备噪声源强在75~80dB(A)之间,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达标,项目四厂界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铝条废料收集后外售给废品收购站;废边角料及残次品、玻璃沉渣收集后外售给玻璃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点堆存,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胶桶、废UV灯管和废活性炭设置危废暂存仓库存放,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3 河南哲淦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年收集、暂存、转运9万吨废旧铅酸电池、锂电池项目 报告表 河南畅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漯河市源汇区沙澧产业集聚区桂江路中段富士康吉顺工业园 本项目投资1000万元建设,租赁现有已建成厂房1450m2,年收集、暂存、转运9万吨废旧铅酸电池、锂电池。 一、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园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沙澧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
二、项目废气主要为破损废铅蓄电池贮存区硫酸雾废气,通过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排放经15m高排气筒外排,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三、项目主要噪声为厂区运输车辆和风机等机械设备的设备运行噪声,源强为55~60dB(A),企业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经厂房隔声、设置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再经一定距离衰减,项目四厂界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昼间≤65 dB(A))要求。
四、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收集储存过程中产生的废劳保用品、废电解液、氢氧化钠包装袋。废劳保用品、废电解液、氢氧化钠包装袋等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具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4 漯河市农佰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吨水溶肥项目 报告表 漯河坤玉环保有限公司 漯河市源汇区五一路南段漯河宏润商贸有限公司院内 本项目租赁现有厂房800m2进行生产,年产300吨水溶肥 1、水环境: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还田利用。
2、声环境:项目噪声主要为搅拌机、封口机、包装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在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3、固废: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作为有价废物外卖;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处理。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责任编辑: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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