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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生态环境局源汇分局关于2021年11月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源汇区党务政务门户网 www.yuanhui.gov.cn时间:2021-11-02 作者:漯河市生态环境局源汇分局
 漯河市生态环境局源汇分局关于2021年11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境影响评价股。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电话:0395-5750281       通讯地址:源汇区五一路南段659号(46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类别 环评
机构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漯河市明邦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废旧轮胎加工项目
报告表 深圳市伊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漯河市源汇区空冢郭镇叶岗村与107国道交叉口向南100米路西院内 本项目投资300万元建设,租赁现有闲置厂房进行建设,主要设备为切条机、切块机、撕碎机、细粉机等,本项目年加工6000t废旧轮胎。 一、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当地农民定期清掏堆肥利用不外排。
二、项目废气主要为破胶和筛选过程产生的粉尘,破胶和筛选设备在封闭车间内二次密闭,并在破胶和筛选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的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三、项目主要噪声为切条机、切块机、撕碎机、破胶机、风机等产生的机械噪声,源强为65~80dB(A),企业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经厂房隔声、设置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再经一定距离衰减,项目四厂界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昼间≤60 dB(A))要求。
四、项目固废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粉尘、废铁丝铁渣及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作为产品定期外售;废铁丝铁渣收集后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责任编辑: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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