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生态环境局源汇分局关于2021年8月25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境影响评价股。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电话:0395-5750281 通讯地址:源汇区五一路南段659号(46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类别 |
环评 机构 |
建设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漯河市中科冶金设备有限公司年产1800吨变压器用片式散热器项目 |
报告表 |
江苏咏佳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
漯河市源汇区漯河市沙澧产业集聚区桂江西路3号 |
本次扩建项目占地面积10472.86m2,总建筑面积8100m2。主要构筑物为标准化厂房、办公楼及其配套设施等。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片式散热器1560吨、波纹片100吨、波纹油箱140吨。 |
一、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主要污染物COD、氨氮排放浓度均可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及沙澧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污水处理达标后经污水管网排入漯河市沙澧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再处理,最后排入唐江河。 二、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喷砂粉尘、浸漆烘干废气。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喷砂粉尘经喷砂机自带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15m高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的要求。同时经预测,项目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要求。浸漆烘干废气经“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 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可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DB41/1951-2020)表1有组织排放浓度(非甲烷总烃50mg/m3)的要求,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中表面涂装业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非甲烷总烃建议排放浓度为60mg/m3,去除率70%)的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浓度可以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DB41/1951-2020)表2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同时,经预测,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能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2中其他企业工业企业边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的要求。 三、项目主要噪声为切割机、剪板机、压力机、折弯机、钻床、开卷机、锯管机、冲管机、喷砂机、空压机等产生的机械噪声,源强为75~90dB(A),企业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经厂房隔声、设置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再经一定距离衰减,项目东、南、西厂界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昼间≤60 dB(A))要求,北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昼间≤70 dB(A))要求。 四、项目固废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边角废料、废焊渣、废铁砂、废漆桶、除尘器集尘、废液压油、废润滑油、液压油润滑油废包装桶、废棉纱手套、废UV灯管、废活性炭等。其中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边角料、废铁砂、废焊渣收集后作为有价废物外售,综合利用,不外排;除尘器集尘收集后回用于喷砂工序;废水性漆桶有原厂家回收;废液压油、废润滑油、液压油润滑油废包装桶、废棉纱手套、废UV灯管、废活性炭均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棉纱手套属于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豁免环节:全部环节,豁免条件:未分类收集,豁免内容: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
无 |
2 |
河南曙光汇知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毁式疫苗注射、喷雾装置及麻醉、输注类器械综合生产项目 |
报告表 |
河南九州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滨河新城湘江西路801号院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占地面积6528m2,建筑面积25000m2,生产规模为年产自毁式疫苗注射、喷雾装置及麻醉、输注类器械5亿套。 |
项目主要环境污染为: 施工期: 该项目施工结束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也随之消失,只要加强施工期的管理,落实施工扬尘、噪声、生活污水、固体废物、生态等防治措施,则该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营运期: 废水:项目营运期拖地洗衣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漯河市沙澧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再处理,最后达标排入唐江河,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废气:本项目注塑、组装及印刷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负压集气系统收集后经1套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根(DA001)15m排气筒排放,排放速率、排放浓度可满足《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表1中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0kg/h及最高允许排放浓度40mg/m3排放限值要求,处理效率可以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印刷行业中“有机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建议排放浓度≤50mg/m3(建议去除率70%)”的要求;项目破碎废气经密闭负压系统收集后,经车间空调系统过滤器过滤后,外排颗粒物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标准要求(颗粒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30mg/m3),由1根(DA002)15m排气筒排放。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经采取隔声房密闭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并经一定距离衰减后,各厂界昼夜间噪声预测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中昼间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一般固废:设置1座10m2一般固废暂存间,项目边角料、残次品收集暂存后,粉碎后返回到注塑工序再利用;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设置1座10m2危险固废暂存间,设置2个容积为0.5m3的加盖铁桶储存废活性炭,若干密封塑料袋暂存印刷版及含油墨废抹布,废包装桶加盖密封口朝上存放,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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