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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生态环境局源汇分局关于2021年7月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源汇区党务政务门户网 www.yuanhui.gov.cn时间:2021-07-02 作者:漯河市生态环境局源汇分局

漯河市生态环境局源汇分局关于2021年7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境影响评价股。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电话:0395-5750281       通讯地址:源汇区五一路南段659号(46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类别

环评

机构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河南艾美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医用消毒制品生产项目

报告表

长沙澈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漯河市源汇区沙澧产业集聚区太白山南路199号

  项目占地面积4900㎡,总建筑面积4972㎡,主要构筑物为生产车间、仓库、办公楼等。建设规模为年产碘伏35吨、洗手消毒液50吨、免洗手消毒凝胶65吨。

一、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和纯水制备浓水(清净下水)。项目纯水制备产生浓水属于清净下水,直接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处理,排放浓度均可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及马沟(沙澧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二、项目废气主要为酒精投料使用及灌装过程中挥发产生的少量含VOCs废气。挥发的含VOCs废气车间内无组织排放,评价建议生产车间内安装排风扇,加强通风,酒精加料时采用密闭管道等措施,预计VOCs无组织排放可以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工业企业边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其他企业非甲烷总烃建议排放浓度≤2.0mg/m3”的要求。

三、项目主要噪声为主要为封箱机、灌装机等机械产生的设备噪声。项目区设备噪声源强在65~85dB(A)之间,经厂房隔声、设置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再经一定距离衰减,项目四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昼间≤60 dB(A))要求。

四、项目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废抹布和生活垃圾。其中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包装材料、废抹布属于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作为有价废物外售, 废抹布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

漯河德祐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年加工7500吨食品及中央厨房配送项目

报告表

河南九州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漯河市源汇区空冢郭镇白云山路陈岗村路西第一栋1号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项目租赁现有厂房进行建设占地面积3000m2,建筑面积6300m2,生产规模为年加工7500t/a。

 

项目主要环境污染为:

施工期:

项目利用现有厂房,后续工程主要为少量设备的安装,故不再对施工期做分析。

营运期:

废水:项目综合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进入厂区自建的1座50t/d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在厂区暂存池暂存后由第三方拉走处理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废气:本项目营运期的废气主要为烹饪油烟及燃料废气、蒸汽发生器燃料废气及污水站及餐厨垃圾堆放恶臭。其中烹饪油烟及燃料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油烟、非甲烷总烃,通过在炒锅、汤锅等设备上设置集气罩,收集产生的油烟废气送入2套喷淋塔+离心除湿+高压静电油烟净化器+等离子处理装置复合设备处理后,通过2根15m排气筒排放,油烟及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均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 1 大型标准要求(油烟:1.0mg/m3,非甲烷总烃 10.0mg/m3);蒸汽发生器燃料废气通过安装低氮燃烧器从源头降低氮氧化物产生量后,经收集送入1根不低于8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NOx的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河南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中新建燃气锅炉的排放限值要求;污水站恶臭通过采用地埋式设备、密闭遮盖、喷洒除臭剂等措施治理;餐厨垃圾日产日清,喷洒除臭剂,定期进行清洁、消毒等措施治理后,项目产生的臭气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及附近敏感点影响较小。

噪声:本项目营运期各厂界噪声经采取隔声房密闭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并经一定距离衰减后,各厂界噪声预测值为26.45-49.97dB(A),项目采用一班制生产,夜班不生产,预测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中昼间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一般固废:设置1座10m2一般固废暂存间,废包装材料及废植物油桶收集后外卖废品收购站,下脚料日产日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餐厨垃圾委托具有餐厨垃圾收运特许经营权的单位统一收运、集中处置;污水处理污泥及生活垃圾有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3

漯河市裕德隆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裕德隆环保材料生产项目

报告表

长沙澈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漯河市源汇区桂江路西段358号

    项目租用现有厂房,总建筑面积1926m2,主要构筑物为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室等。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脱硫剂700t、脱硫助剂200t、脱硫催化剂100t。

一、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和设备清洗废水。项目设备清洗废水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处理,排放浓度均可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及沙澧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污水处理达标后经污水管网排入漯河市沙澧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再处理,最后排入唐江河。

二、项目废气主要为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投料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15m高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的要求。同时经预测,项目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要求。

三、项目主要噪声为粉料混料机、粉料分装机、液体搅拌装置等产生的机械噪声,源强为75~85dB(A),企业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经厂房隔声、设置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再经一定距离衰减,项目东、南、西厂界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昼间≤60 dB(A))要求,北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昼间≤70 dB(A))要求。

四、项目固废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废包装袋和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等,其中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包装袋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作为有价废物外售,综合利用,不外排;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4

漯河市锦程建材有限公司

新型环保建材及建筑工业化装配式PC构件生产建设项目

报告表

漯河锦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漯河市源汇区空冢郭镇翟庄村

 

 

本项目占地面积30088.09m2,主要生产混凝土、普通干粉砂浆和特种干粉砂浆,其中混凝土总生产规模为480万t/a,普通干粉砂浆生产规模为30万t/a、特种干粉砂浆生产规模为8万t/a。

1.废水:本项目营运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由专人定期清掏,还田利用,不外排;原料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车辆冲洗;混凝土搅拌车罐体清洗废水及成品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砂石分离机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搅拌站生产。

2.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混凝土生产粉尘、干粉砂浆制砂工序粉尘、干粉砂浆生产粉尘、砂石料堆存及装卸扬尘、运输车辆动力起尘和食堂油烟,厂区料场密闭、散装物料筒仓密闭储存、进出口设置车辆冲洗平台,混凝土生产、干混砂浆生产及制砂工序物料输送环节密闭、上料及混料生产环节密闭传输且设置二级除尘设施、厂区定期洒水及清扫,处理后废气《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2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外排,处理后废气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小型标准要求。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搅拌机、筛砂装置、运输车辆、铲车、胶带输送机、提升机、各种泵类等,源强为75~95dB(A),经采取合理布置各设备、选用性能优良设备、采用密封作业、安装减振基础、厂房密闭隔声等措施,项目四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试验用原料和混凝土、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泥浆、废混凝土砂石和职工生活垃圾,其中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生产,试验用原料和混凝土经分离后重新做原料使用;沉淀池泥浆定期清掏外运,作为建筑材料外运综合利用;废混凝土砂石经砂石分离系统分离后重新做原料使用。综上所述,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安全合理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5

漯河市欧风洁具有限公司

年产8000套浴室柜生产加工项目

报告表

漯河锦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漯河市源汇区空冢郭镇107国道与宁洛高速交叉口西北角陈家港创业园

项目为迁建项目,利用现有厂房,占地面积1300m2,本项目主要生产浴室柜,总生产规模为8000套/a。

(1)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抽粪车抽走,不外排对地表水影响较小。

(2)废气:非甲烷总烃本项目木工车间非甲烷总烃收集后通过1套“UV光氧+活性炭吸附”处理,台盆车间的非甲烷总烃及苯乙烯废气经收集后经1套“水帘+喷淋塔+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措施”处理,其排放速率及浓度可以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GB14554-93)的要求。木工车间的粉尘经1套袋式除尘器除尘后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四厂界预测浓度值均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的要求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

(3)噪声: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评价建议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预测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包装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生产过程打磨切边等工序产生的废边角料、除尘过程布袋收集的粉尘等经企业收集至厂区一般固废暂存区暂存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危险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原料桶,包括胶衣桶、固化剂桶、促进剂桶、不饱和树脂桶及废气治理过程中水帘及喷淋塔产生的废渣、废UV灯管、废活性炭,在厂区设置的危险废物贮存仓库暂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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