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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汇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第四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

源汇区党务政务门户网 www.yuanhui.gov.cn时间:2021-11-19 作者:区委编办
源审改组〔2021〕2 号
 
 
源汇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关于第四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
决    定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及驻区各单位: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和要求,经区审改组研究决定清理规范1项,新增1项和保留15项区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现予公布。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要制定完善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加强对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职业行为,细化服务项目、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营造公平竞争、破除垄断、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附件:1.第四批清理规范区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2.源汇区政府部门新增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3.源汇区政府部门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
服务事项目录
 
 
 
 
                      2021年11月16日
 
 
 
 
 
 
 
 
 
附件1
第四批清理规范区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事 项 目 录
序号 审批部门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涉及的审批事项名称 中介服务事项设定依据 处理决定
1 区卫生健康委 1、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报告
2、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报告
3、放射诊疗设备性能与辐射工作场所的检测报告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七条;《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根据豫卫审批[2021]8号文件内容,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为禁止类事项,相应停止该中介服务事项
 
 
 
 
 
 
 
 
 
 
附件2
源汇区政府部门新增行政审批
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序号 审批部门 中介服务事项
名称
涉及的审批事项
名称
中介服务事项
设定依据
处理
决定
1 区财政局 中介机构代理记帐 会计代理记账许可 1、《会计法》第三十六条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帐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帐。
2、《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三条 申请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应当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并领取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具体审批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确定。
3、漯财会[2017]4号文件
新增
 
 
 
 
 
附件3
源汇区政府部门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
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序号 审批部门 中介服务事项
名   称
涉及的审批事项
名    称
中介服务事项设定依据 处理
决定
1 区民政局 社会团体注册资金验资报告 社会团体登记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保留
2 区民政局 民办非企业单位注册资金验资报告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九条 保留
3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务派遣机构设立验资报告 劳务派遣许可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八条 保留
4 区住房
和城乡
建设局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保留
5 区交通
运输局
施工图设计文件 公路建设项目
施工许可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三十三条 保留
6 区交通
运输局
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经营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2016第666号)第二十五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5号)第九条、第十一条 保留
7 区水利局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 保留
8 区卫生
健康委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保留
9 区卫生
健康委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八条;《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保留
10 区卫生
健康委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款 保留
11 区应急
管理局
1、建设项目安全
设施设计
2、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
其他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第十条、第十二条 保留
12 区应急
管理局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45号,第79号修正)第十六条 保留
13 区教育局 1、房屋安全鉴定
2、消防验收文书
3、验资报告
4、资产评估报告
民办教育机构设立审批 河南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保留
14 区农业
农村局
种畜禽生产经营企业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国务院令第643号)第十二条 保留
15 区财政局 中介机构代理记帐 会计代理记账许可 1、《会计法》第三十六条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帐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帐。
2、《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三条 申请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应当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并领取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具体审批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确定。
保留
 
 
责任编辑:刘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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