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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公室

       一、单位机构名称
  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办公地址
  漯河市源汇区长江路99号
  三、联系电话
  0395-2122912
  四、工作职责
  (一)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
  (二)负责对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请示区政府的事项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三)根据区政府领导意见,组织起草领导讲话等综合性文稿;指导全区政府系统的文秘工作。
  (四)负责区政府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区政府领导日常办公活动的组织安排服务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五)负责区政府及办公室公文收发、运转工作;负责区政府机要文件、档案的保管、归档和区府印鉴的管理工作;负责电子公文传输及管理工作。
  (六)负责区政府政务信息和政务调研的采编、分析及上报工作。负责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协调全区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七)围绕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
  (八)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金融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区委有关决议、指示;牵头拟订全区金融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拟订有关金融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政策建议。
  (九)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引导、协调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负责企业上市等相关工作。
  (十)负责对全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以及辖区内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等的有关管理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全区金融风险;处置地方金融风险事件的相关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买卖和反洗钱、反假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十二)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指导食品投诉举报办理工作;承担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三)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指导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
  (十四)负责区直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公务用车的管理工作。
  (十五) 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十六)负责协调、督促“放管服”改革工作。
  (十七)负责区政府外事联络、协调和接待工作。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