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8)209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债券项目重大事项变更操作指引>的通知》(豫财债(2023)35号)等有关规定,现对源汇区何王庄冷链物流创业园项目、漯河市沙澧产业集聚区医疗器械产业园标准厂房项目、漯河市源汇区医疗智能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重大事项进行变更。变更项目信息汇总如下(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